征收管理
- 所属类别:【征收管理】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0/11/28发文机构:
- 名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0年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煤层气项目认定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财税字2000第12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0年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煤层气项目认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0年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煤层气项目认定的通知海关总署: 根据国办通[1997]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7]4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中国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2000年进口的用于勘探开采煤层气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进口符合《陆上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免税物资清单》(财税字[1997]42号文件的附件)和《关于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设备、材料免征进口税收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76号)规定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2000年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煤层气项目认定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