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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别:【增值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12/6/29发文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2年第31号


    现就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中“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增加3%征收率,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填报。

    二、各地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