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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 所属类别:【个人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18/10/20发文机构:财政部
  • 名称: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有效性:有效文号: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8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我们起草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81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是:http://www.mof.gov.cn)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是:http://lisms.mof.gov.cn/lisms/action/loginAction.do?loginCookie=loginCookie)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020 

 

附件下载: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