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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 所属类别:【个人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1995/10/5发文机构:
  • 名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财税字1995第7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报国务院同意,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