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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所属类别:【企业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1998/9/22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1998第5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经总局批准,试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期限到1997年12月31日已满。经研究,现将该公司及所属分公司1998年度及以后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名单见附件)从1998年1月1日起,不再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办法,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由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所属非通信企业以及今后兴办的通信企业,均应由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1996、1997年度已纳入汇总纳税范围的,在1996、1997年度发生的亏损,不得用1998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 附件: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名单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地址 1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 3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辽宁省沈阳市 4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 5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沈阳移动通信分公司辽宁省沈阳市 6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东城区 7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南开区 8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 9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0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省太原市 11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省济南市 12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省青岛市 13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省郑州市 14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 15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 16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长沙市 17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省合肥市 18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省南京市 19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 20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 21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浙江省宁波市 22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省南昌市 23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 24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省广州市 25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省深圳市 26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7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 28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 29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 30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省贵阳市 31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 32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陕西省西安市 33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34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 35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