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 所属类别:【增值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1/4/26发文机构:
- 名称:财政部关于进口废船进口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财税字2001第81号
财政部关于进口废船进口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口废船进口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为了支持拆船业的发展,从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对中国拆船协会每年核定的拆船企业进口废船,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具体返还管理办法仍依照财税字[1998]103号文件执行。 附件:1.2001年度废船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企业名单(略) 2.财税字[1998]103号文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