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
- 所属类别:【农业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1994/3/24发文机构:
- 名称:财政部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财农税1994第7号
财政部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对农业特产税征收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五、减税、免税《规定》第六条所列减税、免税事项,均指对具体纳税人的减税和免税照顾,应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减税、免税的审批程序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对《规定》列举的应税品目以及一个地区的减税免税,需报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