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
- 所属类别:【车辆购置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3/11/13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3第12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上海、天津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核定后的计税价格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11月17日起执行。 附件: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目录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