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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所属类别:【增值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3/12/8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4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3第13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4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4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自2004年起,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调整为一式三联,依次为抵扣联、发票联和记帐联,原七联发票联次改为六联,前三联为基本联次,其余联次不变。现将各地上报的2004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计划表附后),请你们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收和发放工作。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4年上半年) 二○○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