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 所属类别:【营业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1986/12/17发文机构:
- 名称:财政部关于对废旧物品征税问题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财税营字1986第81号
财政部关于对废旧物品征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对废旧物品征税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青岛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近来,一些地区询问废品收购企业经营废旧物品过程中产生的“加工挑选差异”如何征收营业税。对这个问题,总局曾批复天津市财政局,即“对经营废旧物品企业征收的批发环节营业税,其进销差价应当包括加工挑选差异”。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