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税

征收管理

  • 所属类别:【征收管理】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4/11/11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省级集中模式推广稽核系统和防伪税控系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4第12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省级集中模式推广稽核系统和防伪税控系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省级集中模式推广稽核系统和防伪税控系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60号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山东省、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总局信息化建设一体化的要求,近期总局将对稽核系统和防伪税控网络版软件以省级集中模式推广。防伪税控网络版软件可以支持省级或地市集中模式运行,目前海南和新疆等省已按省级集中模式正式运行。按照省级集中的模式,总局组织对专用发票稽核软件进行了修改完善。新版稽核软件是三层体系结构,增加了按天比对等功能,由原来的三级稽核改为两级稽核,取消了原来的区县和地市级稽核功能。 请你们结合本省(市)一般纳税人户数、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具体见附件)和设备、网络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这两个软件以省级集中模式运行的有关问题,统筹考虑系统运行环境的处理能力和软件推广设想等,形成省级数据集中运行的具体实施方案,于11月22日前报送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信息中心各一份)。 附件:2004年9月全国抵扣联接收情况统计表 (略)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