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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05/4/4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5第2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5〕2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5年3月17日由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和阿塞拜疆共和国税务部部长法吉尔·马梅多夫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