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 所属类别:【营业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1994/1/24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公路桥梁开发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批复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发1994第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公路桥梁开发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公路桥梁开发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批复河南省税务局: 1993年12月13日豫税函发[1993]272号《关于对××公路桥梁开发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对该企业所建商品路收费站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