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 所属类别:【营业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1988/12/20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铁路大修业务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流字1988第104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铁路大修业务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铁路大修业务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 鉴于铁路系统有些设备陈旧老化,大修基金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为支持铁路的大修业务,改善运输状况,经研究决定,对铁道部各铁路局直属工务大修队(或工程处)从事铁路大修理业务取得的收入,在1989年内免征营业税。 抄送:铁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