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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所属类别:【企业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6/12/31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6第13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06号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度起,上述2家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二、上述2家保险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三、上述2家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四、上述2家保险公司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因所属分支机构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汇总范围、预交税款比例和变更名称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 附件: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机构名单 序号机 构 名 称地 址﹡﹡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吉林省长春市2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3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回龙观营销服务部北京市昌平区4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通苑营销服务部北京市昌平区5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6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省南京市7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营销服务部江苏省常州市8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通营销服务部江苏省南通市9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镇江营销服务部江苏省镇江市10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苏州营销服务部江苏省苏州市11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12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浙江省绍兴市13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浙江省温州市14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浙江省嘉兴市15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金华市营销服务部浙江省金华市16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湖州营销服务部浙江省湖州市17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台州市营销服务部浙江省台州市18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省广州市19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深圳营销服务部广东省深圳市20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广东省东莞市21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广东省中山市22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广东省惠州市23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广东省珠海市24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广东省江门市25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区南宁市26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广西区柳州市27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广西区桂林市28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玉林市广场东路营销服务部广西区玉林市29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2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3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东城区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5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省南京市6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省广州市7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8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9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心支公司宁波市海曙区10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11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浙江省金华市12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浙江省绍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