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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所属类别:【企业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7/9/28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7第10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16号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省(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名单附后),2007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30%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汇总财务会计报表。 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序号单 位地 址1中信银行总部北京市2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北京市3上海分行上海市4天津分行天津市5重庆分行重庆市6沈阳分行辽宁省沈阳市7大连分行辽宁省大连市8石家庄分行河北省石家庄市9郑州分行河南省郑州市10济南分行山东省济南市11青岛分行山东省青岛市12南京分行江苏省南京市13苏州分行江苏省苏州市14合肥分行安徽省合肥市15杭州分行浙江省杭州市16宁波分行浙江省宁波市17福州分行福建省福州市18厦门分行福建省厦门市19广州分行广东省广州市20东莞分行广东省东莞市21深圳分行广东省深圳市22武汉分行湖北省武汉市23长沙分行湖南省长沙市24昆明分行云南省昆明市25西安分行 陕西省西安市26成都分行四川省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