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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别:【其他】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8/9/26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
  • 有效性:有效文号:公告2008第60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2008年第60号公告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技术中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 家 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480513/n480902/8143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