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 所属类别:【企业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8/10/17发文机构:
- 名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财税2008第11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的平稳实施,根据新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2007年12月31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或按国务院规定条件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具体名单见附件),在2008年度继续按原规定执行。从2009年1月1日起,上述企业集团一律停止执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实行合并纳税企业集团名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附件:2008年实行合并纳税企业集团名单序号企业集团名称1中国五矿集团2中艺进出口集团3中粮集团4中纺集团5中化集团6中国外运集团7中国通用集团8国家开发投资公司9中国第一汽车集团10南京汽车集团11东风汽车集团12奇瑞汽车有限公司13中国重型汽车集团14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15西电集团16华能集团17葛洲坝集团18中国国电集团公司19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1中国大唐电力集团公司22南方电网公司23吉林农电有限公司2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25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26万向集团27民用航空总局28中国航空集团29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30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3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32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3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34海航集团35中国海运集团36中远集团37长航集团38武钢集团39攀钢集团40鞍钢集团41首钢总公司42太原钢铁集团43本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4广东佛陶集团45铁道部(含广铁集团)46中国北方机车车辆集团公司47中国南方机车车辆集团公司48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49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50哈药集团51中国电影集团52上海新华发行集团53解放日报报业集团54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55上海世纪出版集团56上海文艺出版总社57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58上海印刷(集团)有限公司59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60江苏省演艺集团公司61中国乐凯胶片集团62仪征化纤集团63巨化集团64吉化集团65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6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8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69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70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7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72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73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74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75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76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77中国三江航天集团78中国江南航天集团79中国邮政集团公司80中国电信集团8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82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83中国铁通集团84中国网通集团85中国卫通集团86神华集团87同煤集团88兖矿集团89中国中信集团公司90中国保利集团公司91中国轻工集团公司92中国华星集团公司93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94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95中谷粮油集团公司9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7黑龙江农垦总局98吉林森林工业集团99中国龙江森工(集团)总公司100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01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102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104中港集团105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106国家核电技术公司http://szs.mof.gov.cn/shuizhengsi/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0811/t20081105_87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