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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09/2/16发文机构:
- 名称: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认定中国人民大学科技园等7个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科发高2009第84号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认定中国人民大学科技园等7个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认定中国人民大学科技园等7个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通知国科发高〔2009〕84号各有关省、直辖市科技厅(科委)、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字〔2006〕487号),科学技术部、教育部组织专家对2008年申请的8个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评审和现场考查。根据专家评审和考查意见,经科学技术部和教育部研究,决定认定中国人民大学科技园等7个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见附件)。 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经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附件:2008年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一、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二、山西中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三、哈尔滨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四、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五、上海电力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六、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七、常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 http://www.gov.cn/zwgk/2009-02/24/content_12412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