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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别:【关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9/4/21发文机构:
  • 名称:财政部关于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财关税2009第25号

财政部关于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09〕25号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7〕47号)的规定,经核定,第四批共有12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附后。享受优惠的船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附件: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下载: 第四批特案免税船舶清单附件.dochttp://www.gov.cn/zwgk/2009-05/11/content_13103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