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协定
- 所属类别:【税收协定】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9/5/29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9第2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9〕2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已于2009年5月14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财政和经济发展部部长苏菲安•阿赫迈德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及议定书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九日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9161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