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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09/5/31发文机构:
- 名称: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财会2009第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7 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对中华全国总工会1998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制定了新版《工会会计制度》,并相应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工会会计制度 2.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1、工会会计制度.doc 2、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dochttp://kjs.mof.gov.cn/kjs/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0906/t20090615_167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