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税

其他

  • 所属类别:【其他】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9/7/20发文机构:
  • 名称:财政部关于印发《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财会2009第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1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典当企业: 为了规范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典当企业不再执行原来的相关准则、制度、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财政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doc http://kjs.mof.gov.cn/kjs/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0907/t20090728_188187.html